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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6日星期二

130712 德国之声 于浩成:宪政只能通过公民立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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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2013
北京观察
宪政只能通过公民立宪实现
《零八宪章》联署第一人,88岁高龄的著名法学家于浩成对《公民宪政共识》发表不同意见,他认为中国现行宪法是专政宪法,不修宪,或"党主修 宪",都难达到宪政共识。
6月26日,海内外123位华人首批联署的《公民宪政共识》文本在网络上公开,签名者中不乏5年前《零八宪章》的多位发起人和首批联署人,包括中 国知名经济学者茅于轼、《炎黄春秋》副社长杨继绳、政治学者陈子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上海作家沙叶新等都在其中。
宪政在一党专政的中国,就像"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然而一经指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已经有了很大的局限性,而且还出现一种不能排除的危险: 总是把议题与要求提交给党,呼吁党自己解决,把皮球踢给党,那么就是对党领导一种吊诡的强化,只能造成"党主立宪"的氛围,这种"党主立宪"的结 果一定与宪政目标南辕北辙。
现行宪法是专政类型宪法
中国大陆的四部宪法均属社会主义专政类型的宪法,这类的宪法是在马克思思想列宁主义之理论基础上制定的。其特征:一是政党不分,以党代政,党权凌 驾于宪法之上,以至于有宪法无宪政,有一党专政,无民主宪政;二是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按照列宁的解释是"直接凭着暴力不受任何法律 约束的政权"。
社会主义专政类型的宪法一般规定政权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际上是中央集权制。实行这种中央集权制的结果,是使这些国家成为高度集权的极权主 义国家。在这样的国家里,政府享有无限权力而人民的个人自由和个人活动空间大大缩小以至于无。这种类型的宪法之所以只在表面上规定人民享有众多自 由权利,而实际上少给以至不给,这叫做抽象赋予权利,具体限制权利。
这完全是其一党专政性质决定的,因为专政政权是违背大多数民众的意愿,枪杆子打出来,建立在恐惧的基础上,由强权强行建立的。正如有些著名共产党 人在检讨社会主义失败的原因时指出的"要把社会主义的方案强行塞给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只能通过绝对的专政才能做到,借助于红色恐怖才能建 设社会主义。"很显然,实行这种极权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同民主宪政是根本对立的。
若想在中国实行宪政,必须重新确立西方宪政的原有内容,修改社会主义类型宪法对宪政的歪曲和篡改。有人说这条路走不通,因为毛泽东已经做出另外一 种结论:"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心目中一起破了产。"现在看来,他这个结论未免做得太早 了。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打败国民党并取而代之,恰恰在于它一贯以实行"民主政治"为号召,骗取了全国人民的拥护。事实上中国人民对民主自由的向往和追 求从来没有停止过,民国的民主宪政过去被打断过,并不等于永远被打断,永远不能实现。当前台湾实行的民主宪政的成功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
宪法与改革的冲突是根本性的政治问题
自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初以来,中国就有一些法学家、政治学者提出修宪,实行宪政的意见。1995年我发表的《中国宪法简史》中,我也认为以现行 宪法为基础加以修改,即以和平的方式是完全可能的,这是阻力和代价最小的,

 Mao Yushi, der berühme Ökonom und zugleich geschäftsführende Vorstandsvorsitzende des Pekinger Wirtschaftsforschungsinstituts Tianze, fordert eine Liberalisierung des Dienstleistungssektors. Aufgenommen von Xiao Xu bei einem Konferenz am 05.04.2009. 《零八宪章》与《公民宪政共识》的签署人茅于轼

绝望之前有希望,绝望正是在希望中形成的,从1995年到2005年,我在美国十来年后回到中国大陆,落叶归根,接了地气,接触了现实,慢慢了反 思了我自己对改革认识的心理历程。过去改革时期不正面处理宪法与改革的冲突,说明中共领导下的改革,还是党化改革。本来改革就为了消除一党专政, 建立法治,可是推动改革的方法,如果还是党化和专政的,那么有毒之树解不出善良之果,不仅消除一党专政建立法治的目标无法达到,而且党化和专政会 卷土重来。
宪法与改革的冲突,是根本性的政治问题,是不容回避的。一味回避,从源头没有解决宪法危机的改革,就会是扭曲的失败的改革。这已经是当下的改革历 史所证明的。遗忘了的根本性的政治问题,就会不断地重新被提起。
我逐渐相信宪政如此美好,但是中共是至死不渝不让实现的。有权力的统治阶层是不会自动退出历史舞台的。在党的领导下,就不会有宪政或者改革出宪 政,这二者是截然对立,非此即彼的,没有通融的余地。有毒之树结不出善果,不管是提社会主义,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宪政,资本主义宪政,还是宪政, 都结不出善果。


本文作者于浩成

《公民宪政共识》与《零八宪章》不一致
2008年张祖桦与刘晓波牵头发起《零八宪章》,我的名字被签署在第一个位置。零八宪章的主张,与我1995年提出的修宪主张是吻合的,影响很大 的联邦条款我更是赞同。不仅如此,我一直强调《零八宪章》不仅仅是一个宪政文本,更是一场轰轰烈烈的宪章运动,签名活动持续到今天还在进行。这并 不是像有人误解的那样,是一场"公车"上书,而是一场公民立宪运动,是一次基本人权的重申,面向公民社会的重申,面向公民社会并且淡化向官方呼吁 的色彩,如此就将官方置于公民社会的下面。这就决定了《零八宪章》并不是"党主立宪",而是公民立宪。
而当前的《公民宪政共识》联署与《零八宪章》方向并不一致。
于浩成,著名法学家,原中国宪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原公安部群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
责编: 达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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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6.2013
《公民宪政共识》力压"倒宪"声音
近日海内外123位华人联署《公民宪政共识》,力主在中国实施宪政,以推进实施《宪法》、民主选举、司法独立、言论和信仰自由等。在近日官方学者 一片"倒宪"之声中异军突起。
(德国之声中文网)6月26日,海内外123位华人首批联署的《公民宪政共识》文本在网络上公开,签名者中不乏5年前《零八宪章》的多位发起人和 首批联署人,包括中国知名经济学者茅于轼、《炎黄春秋》副社长杨继绳、政论学者陈子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鸣、国务院办公厅前秘书俞梅荪、上海作 家沙叶新等都在其中。
《共识》表示,为了维护作为人的尊严和希望建构适合文明生活的宪政秩序,执政者应该摒弃"宪政就是反社会主义,及中国需要《宪法》不需要宪政"观 念,文章开篇阐明宪政的重要性"宪政关乎人的尊严,是每个人干净的水和空气":"人的尊严不容侵犯,真正的公民社会就是公民之间达成共识、相互尊 重的共同体,宪法就是体现这一公民共识的社会契约,宪政秩序就是这一共同体内在的和最高的秩序;在没有宪政秩序、拒绝依宪执政的国家,公民的一切 权利和尊严都没有保障,普通百姓的个人命运取决于公权力反复无常的偏好,也无力保卫自己的合法财产与收入,因此反宪政就是反人类。"
为此联署者提出"拥护宪政,实施宪法;推进选举民主;践行言论自由;尊重信仰自由;实现司法独立及走向官民共治"。近期中国官媒和官方学者齐倒宪 政,《共识》在此背景下异军突起,获得很多网友的支持。与5年前的《零八宪章》相比,《共识》有相近的内容和主张,但并没有明确的发起人,目前只 有首批的共同联署者。《零八宪章》发表后,2008年12月8日,主要发起人和起草者刘晓波被警方抓捕,其后被判刑11年;另一位主要发起人张祖 桦也被长期软禁,多位当年的联署者遭到当局打压。
  ***Das Pressebild darf nur in Zusammenhang mit einer Berichterstattung über die Ausstellung verwendet werden***
This Tuesday, Feb. 7 2012 photo shows 2010 Nobel Peace Prize winner Liu Xiaobo holding a doll in a detail of a photograph by his wife, Chinese artist Liu Xia on display at during a preview of The Silent Strength of Liu Xia exhibit at The Italian Academy in New York. The photos were spirited out of China just before Liu was placed under house arrest after her husband, imprisoned in 2009 for urging democratic reform, won the Nobel. Her works are censored in her native country. The exhibition opens Thursday, Feb. 9, 2012. (Foto:Mary Altaffer/AP/dapd) 《零八宪章》主要起草人刘晓波仍在狱中,《零八宪章》内容中也力推宪政
"和反宪派划清界限,这是主宪派一致的观点"
《共识》联署者之一、中国知名政论学者陈子明向德国之声表示,近期官媒和体制内学者相继发出"反宪"声音,如5月21日,多家官媒转载了中国人民 大学教授杨晓青在 《红旗文稿》上的文章,指"宪政不适合社会主义国家";5月22日,《环球时报》发文称"宪政与中国《宪法》对立";5月22日,《解放军报》发表该报副 总编孙临平的评论文章《中国梦的自信在哪里》,文章有言:"我们信仰的主义,是宇宙真理";5月28日,《光明日报》发表复旦大学学者苏长和文 章,表示"要将西式民主从普世知识降为地方知识"等。
陈子明表示,这些体制学者的"反宪"声音其实并不代表法学界、思想界的主流,学者圈内,无论是自由民主宪政派、社会主义宪政派还是儒家宪政派等, 早已凝聚"宪政"共识:"前一段有人说,现在在宪政问题上有几派,'泛宪派'、'儒宪派'、'社宪派'、'反宪'派等,但前几派有一致的观点,这 份文本主要表达这种共同追求,是和反宪派划清界限。反宪界的声音在法学界、思想界是很微弱的。我们要向反宪派说明下'你们别在各派去找碴儿,分裂 他们,这些人在宪政基本共识上是有一致性的'。"
 Xi Jinping (front), general secretary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CPC), and Li Keqiang, a member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olitical Bureau of the CPC Central Committee and Vice Premier, arrive at the third plenary meeting of the first session of the 12th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held at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in Beijing March 10, 2013. Picture taken March 10, 2013. REUTERS/China Daily (CHINA - Tags: POLITICS) CHINA OUT. NO COMMERCIAL OR EDITORIAL SALES IN CHINA 新领导人会听到共识的声音吗?
"希望会对执政者有影响"
陈子明也谈及应该思考的是,官媒和官方学者的"反宪"声音背后,是否代表官方意识形态方向:"有人说这是代表中宣部的意思,也有人说是代表最高层 的意思,最高层也没有澄清或确定,现在可以视为指导官媒的宣传口的意思"。
目前也有中国知名异议人士查建国随后发文批评《共识》并未超越《零八宪章》,通篇中的内容也体现联署者依然害怕革命,害怕突变而寄民主转型主导权 于专制者。陈子明最后申明,这份共识并未参照《零八宪章》,也未要与之比较。文本中也强调并未针对任何部门,是面向每一位公民,更多期待凝聚民间 共识,是否对执政者产生影响尚不得而知。
作者:吴雨
责编: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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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3
宪政三派联合维宪
海内外华人正在进行《公民宪政共识》联署,回应中共当局把"宪政民主"作为意识形态主攻目标的违宪行为。联署人陈子明认为宪政在中国已经部分入 宪,中宣部和情治部门脱离学界,用冷战思维罗织敌情,最高层错判形势,陷入全局失误。
6月26日,公布了海内外华人联合签署的《公民宪政共识》。该文件指出:"我们作为公民,尽管有自由民主宪政,社会主义宪政和儒家宪政等分歧,但 为了维护自己作为人的尊严,都希望建构适合文明生活的宪政秩序。"
宪政主张在体制内法学界有广泛代表性
 最高立法机构 - 人大会议
签署《公民宪政共识》的,有众多自由民主宪政派人士,也有社会主义宪政派的代表蔡霞(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儒家宪政派的代表秋风(又名姚中秋, 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研究员、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
蔡霞和秋风当前在法学界有广泛的代表性,如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等众多的法学院院长、前院长,李林(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等众多的法学 所所长、前所长,现任中央党校党建部主任王长江,都属于社会主义宪政派著名人物。与秋风齐名的儒家宪政派人士,还有杜钢建(湖南大学法学院院 长)、蒋庆、康晓光、陈明等。
宪政目标选项
为什么宪政能够获得如此广泛的支持?因为宪政民主比"不加限定词的民主"(王绍光语),是一种更为温和与审慎的政治选择。无论是从世界历史发展沿 革还是中国未来演进设计的角度,宪政都意味着按以下顺序排列的目标选项。
第一是保障人权。第二是限制政府权力,即政府和执政党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为所欲为。这两条已经写入中国现行宪法,只是在事实上存 在大量政府践踏人权、为所欲为的案例,因此宪政派要求建立宪政法院或宪法委员会,把政府违反宪法的行为纳入司法审判、司法救济的范围。
第三是政府的纵向分权,即实行地方自治。正如学者所说,中国式的"财政联邦制"已经实行多年,但尚未在宪法层面得到体现,因而存在着不稳定性。其 中地级市一级的行政建制与财政,在宪法上还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至今属于"妾身未明"。
第四是政府的横向分权,即三权分立与相互制衡。三权分立中的司法权独立,在现行宪法中有所体现。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 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 和个人的干涉。"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分立,现行宪法尚未摆脱苏维埃制"议行合一"的束缚,是一个严重的缺陷。
第五是民主选举,选民授权。人民主权原则,早已写入宪法。但是宪法中关于间接选举的规定以及选举法中的一系列规定,无法保障选民通过竞争性选举来 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愿。
 中国:行使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有时会很危险
宪政三派共同投入宪政大争论
宪政三派(包括自由民主宪政派、儒家宪政派、社会主义宪政派),均要求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和修改宪法、法律,来逐步实现上述的目标。
中办九号文件选择宪政作为主攻目标和突破口,组织了一批文章进行批判,受到各界人士强有力的反击,可以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套用一句执政 党的惯用话语,这是最高当局不走"群众路线",不搞"调查研究",偏听偏信中宣部和国安部"舆情汇报"的结果。
中宣部长期以来不接触学界、思想界,不与民间舆论对话,只靠邓力群培养的一批笔杆子在自己垄断的官媒上自说自话。这些官老爷甚至不清楚法学界当下 的思想分野与力量对比状况。从1990年代到2000年代,宪政派已经在法学界占据主导地位,受其影响,李克强在2004年,李源潮在2006 年,温家宝长期以来都曾经讲过宪政话语。中宣部批宪政,就不仅仅是与自由民主宪政派为敌,也是与身居院长、所长、主任的法学界权威人士为敌。更不 要说他们把讲过宪政的现任和离任高官置于何地了。
国家安全部的主要职能是对外的,但是也要在国内舆情方面插一脚。这一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值得注意的突出问题",紧锣密鼓排出七大方面,他们是有 功之臣。公安部的"国保"人员,现在经常找学界、思想界的人"交流"、"喝茶",因此,他们在"舆情汇报"方面的作用,因为知己知彼,不如"国 安"。国保警察找学者"交流",本身已经是很荒唐的事。较少与学者接触的国安警察在"舆情汇报"方面担负主要责任,就是更加荒唐的的制度安排。俗 话说,"见面三分情"。与当事人不见面,"国安"在"舆情汇报"上反而可以更加肆无忌惮、信口开河了。说得越甚,描得越黑,依靠"内参"治国的领 导就越重视。
 作者陈子明
 如果真要搞"群众路线"和"调查研究",执政党最高层就要带头垂范。因为地方上的官僚主义,只会造成局部性的损失;最高层偏听偏信,错判形势, 则会犯全局性的错误。
作者:陈子明
责编:达扬
作者简介:陈子明,1952年生人,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和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中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民主运动的积极参与者。曾任中国社科院哲学 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民办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所长,《经济学周报》总经理。多次因参与民主运动系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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